2014年10月13日 星期一

第八篇離婁章句下第二十三章

第八篇離婁章句下第二十三章


第八篇離婁章句下第二十三章


孟子曰:「可以取,可以無取,取,傷廉;可以與,可以無與,與,傷惠;可以死,可以無死,死,傷勇。」




可以取,可以無取:朱注:「先言『可以』者,略見而自許之辭也;後言『可以無』者,深察而自疑之辭也。」取,收受。


:害也。朱注:「過取固害於廉,然過與之反害其惠,過死亦反害其勇,蓋過猶不及之意也。」


:有分辨,不苟取也。


:仁恩也。林氏曰:「公西華受五秉之粟,是傷廉也。冉子與之,是傷惠也。子路之死於衛,是傷勇也。」見論語。


大意


孟子說:「天下一切行事,無論大小難易,都應當在義上裁度一番,必須求其適合中道,過與不及,俱是一種疾病態。譬如在接受財務的時候,凡乍看去似乎可以接受,細想來其實不可以接受,仍以不接受為是,若竟然接受了,就有損廉德,這便是失之不及了。又如在餽送東西的時候,凡乍看去似乎可以給與,細想來其實仍以不給與為是,若就然給與了,就有損惠德。還有臨到一件生死攸關的大節,凡乍看去似乎可以為這件事而死,細想來其實不可以死,仍以不死為是,若竟然死了,就有損勇德。這兩層又是失之太過了。」


說明


孟子在此章中特別舉出取與不取,生與死的中道法。


目前社會有權勢地位、金錢名利等之取捨,應該以利眾生則取,不利眾生而利己者不取;譬如現代宗教界以佛法賣錢者不取,不用交錢說法教導眾生者就取而不捨。宜蘭李瑞烈老師的作法是「談道不談錢」,終身傳道不受供養,就是中道。


而佛教舉辦打佛七及八關齋戒,沒有對參加者說明其意義,及以後之戒律,使善心參加人大多犯戒而不知,真是大問題。齋是過午不吃,一年要守一月、五月、九月等三個月,每天要守戒,其他九個月中,農曆初八、十四、十五、二十三、月末兩日等六天也要守戒。若是無法遵守,應趕快求退此戒,未受者也要想清楚再受,不要未得利先得害,天堂上不去而下了地獄。同樣的,有些修行者,一心念佛想往生西方極樂,自利而無利眾生,這也是不合中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