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4月30日 星期五

團體之領導

 


         社團之領導


 古之聖人與民同乎一心,不施異政、不聚貨、不自尊、不自貴,與民風俗同然,如魚游於水,不知是河是海,能此自然之化,惟以一信足天下之義。今日社團能長期成立而不搖,乃有一共同信念,修善去惡,勸化大眾,教化於民。故於團體之中,捨去貪瞋痴慢疑,而顯人心淳樸,順其自然。而領導者亦安於不識不知,設教化之機會,讓有能者能互相自己教化自己,並把心得提出共享,以身教改變周遭之同修道友。


  道德經云:「功成事遂,百姓皆謂我自然。」


  一個領導人,無為而自化,不期而自信,團體中之人,自然不生親譽,不生畏侮,遂於不言之教。大言不言,大化無為,我能自信,他人亦能自信,他人能自信,亦未嘗不是我能自信。果能放下塵緣,向無為無欲處,養我之心德,雖有七情,無所用其能,雖有六欲,無所施其智,如此善養身性。反之,團體中人,若不能歸根復命,不能抱朴還淳,情識不能忘,智巧不能去,不修五常,妄作非禮,不忠不信,何來費時加入社團,學修身養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