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5月24日 星期五

中庸第十六章

  中庸第十六章


子曰:「鬼神之為德,其盛矣乎!視之而弗見,


聽之而弗聞,體物而不可遺。使天下之人,齋


明盛服,以承祭,洋洋乎如在其上,如在其


左右。詩曰:『神之格思,不可度思,矧可射思。』


夫微之顯,誠之不可揜如此矣!」


 


     鬼神鬼者陰之靈也,神者陽之靈也。氣至而伸者為神,反而歸者鬼。


     為德:朱注:「猶言性情功效。」


     盛:盛大,即充滿之意。


     體物而不可遺:朱注:「鬼神無形與聲,然物之終始,莫


非陰陽合散之所為,是其為物之體,而物所不能遺也。」


齋明盛服:齋戒也。明,猶潔也。盛服,謂正其衣冠也。


洋洋:充滿也。朱注:「洋洋,流動充滿之意。」


詩曰:見詩經大雅抑篇。


格思:格,來也。思,語辭。


度:推測。


矧可射思:矧,音審,祝也。射,音亦,厭也。厭怠而不敬也。


夫:音扶,發端之辭。 


誠:朱注:「誠者,真實無妄之謂。」


揜:音掩,遮也。掩藏也。


夫:語已辭,猶乎也。


大意:孔子說:「鬼神的性情功效,可算是到了極點了!看


既看不見,聽又聽不到,但却是事物的本體,而不可


遺亡的。使天下的人,齋戒清潔,穿起大禮服,去行


祭祀的禮節。流動充滿地,好像神靈就在上面,就在


左右。詩經上說:『神的降臨,是不可測度的,怎可


怠慢不敬呢?』以鬼神的隱微,還有這樣明顯;人的


誠心與否是怎麼可遮掩呢?」


 


說明:鬼神是無處不有,善者眾人膜拜則為神,不善者容易


使眾人驚懼者稱為鬼。所以神鬼並無定論,因祂沒有


本體,一般眾人都看不到其形,聽不到牠的聲音。所


以有人就會假借神鬼以歛財。


      例一:


        東漢應劭著:「風俗通義」


          鮑君神


        汝南邵鮦縣地方,有一個農人在田裡提到一隻獐子,沒帶回家栓在野外樹,再工作。恰巧有經大商客經過,看到這隻獐子想要帶回去養,便拿出一個鮑魚綁在獐子繩,把獐子帶帶走。


        傍晚農人回來,看到獐子不見而成鮑魚,覺得很很奇怪,這裡人跡罕有人來,肯定有神顯化。回家向鄰居陳述,輾轉開來,許多人到鮑魚前求願治病,竟然有效驗。有智人借機蓋廟,香火旺盛,信者眾多,收入鼎盛,稱為鮑君神。


        數年後,放鮑魚的商人又經過此處,發現此廟,問明事由,說:「這鮑魚是我放,那有什麼神。」便叫佣人把鮑魚取走,後來這廟也就散敗了。


        書經:「物聚集在一起就會有神。」


        (神是經由人類眾人凝聚力而形成) 


     例二:胡穎殺蛇記


        南宋時,湘潭人,胡穎到廣東做經略安撫使,到任不久,同僚就對他說:「應先去拜蛇神。」他問:「為何?」


        同僚回說:「潮州有一和尚廟,內有一條蛇神,不久前一位新任知州不去拜,就被蛇神嚇死。」胡穎就說:「真膽小,會被嚇死,如此靈驗。」下令衙役多幾位去把蛇神抬來廣州衙門祭拜。


        過幾天,蛇神抬回來,雁確實很大,就命人用鐵籠子關起來。


        隔日開堂審判,傳令大家來看,判曰:「蛇若有靈,三天就要顯化出籠,否則殺之。」退堂。


        三天過後,又開堂審判,衙役抬出蛇籠,蛇還在籠中,胡穎宣判:「此蛇非神蛇,並無靈性。」令衙役抬出衙門外殺了。並令快騎衙役去廟中把和尚全部捉入牢中,一一審問,依罪判刑,沒收財物充公。


        (不能迷信而被騙無知)


   例三、陰陽眼


有一個天生陰陽眼的小孩,從2歲起,每天沒事就閉着眼睛,到了3歲還是如此,父母以為有問題,帶去醫院看過很多醫師,都說不出理由,後來有一位醫師看出其理,請父母到室外,小孩留在診間,醫師開口對小朋友講,你看看天使來了,小朋友睜開眼一看,真的來了幾個小天使要跟他玩,就在診間和醫師及小天使談起來,之後醫師告訴小朋友,我與你相同,都具有陰陽眼,不用害怕,不要告訴別人,也不要與大小天使玩,跟一般人一樣生活,要視而不看就好。自此小朋友就不再閉眼,快樂長大。


         (由此明白鬼神對人是無惡意,相處同一空間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