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文
目前國與國,民間與社團,社團與政府,有事相商或是
政令,皆以公文 行之,公文內容關係兩單位之處理與目
的,故要先擬稿再經修飾,校正再三,確定無誤再發
出。但現代的人,自信心很強,自己所擬之稿件,
絕對是正確,不容別人修改,否則修改人既然能替人修
改,那以後就由你來寫,何用兩人。所以現代政府或社
團,內部之人常起衝突,就不會集思廣益,而有利自己
國家或社團。
論語 憲問第十四篇 第九章
子曰:「為命,裨諶草創之,世叔討論之,
行人子羽脩飾之,東里 子產潤色之。」
直譯:孔子說:[齊國制定外交辭令,先由大夫裨諶擬定
草稿,再交大夫游吉世叔詳加研議。復經掌理外交
的公孫揮子羽修改增飾,最後再送到東里公孫僑子產住處潤澤文采。]
說明:孔子在三十六歲自齊國回魯國之後,留在魯國沒有跟去齊國的學生,問老師對齊國的觀感,而孔子提出一件最重要的事,就是一國的公文。
一國家或一團體,內部有所決定的政策,是要經過
集思廣益而達成,但到了擬稿更要層層負責,修飾
文詞是重要,而最後成敗要由最高決策者負責。因
為發出去的公文代表整個國家或團體,有如說話,
出口難追回,不能有所錯誤。而有學識之君子,肚
量如宰相,可撐船,為了國家或團體,一定要做到
完整無缺,不讓外人說笑話。故孔子讚之!並勉勵
學生。
道德經 食母章第二十
唯之於阿,相去幾何。
直譯:有人對我說話、呼叫,我應之以「唯」,就是
好、順承之意;若是有人對我說話、呼叫,我應
之以「阿」,就是哦、不情願之意。
想想同樣出於口,同應於人,聽其音,音聲相差
不遠,其結果相差很大。「唯」者心平氣和,是
為心之善本;「阿」者心忿然逆應,是為致惡之
根。此善、惡於業,將來顯現其果,相差難定,
不可不慎。
說明:一般常人口說心念,於第八識,即是阿賴耶識,
無形播種,而成因,若遇緣時必生果,所以對
人、事不知者,不要下判言;
對別人回答更要常以「唯」應之,若真不願,亦
以「無能」推之,不使自己心波起伏,產生業
因。因果之說,各宗教皆有言之,故有識之士,
不要自找無畏之因,將來招果無法意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