阿含經-630
梵志!我曾經執持蒿草,到了覺樹(菩提樹)之下,將蒿草布敷在於其樹下,就把尼師檀(坐具)敷在於其上面,然後在那裡結跏趺之坐。我當時,都不破壞正坐(端坐不動),誓願必至於漏盡,方起此座。我不破正坐,誓願要至漏盡方休,就這樣的正坐後,乃離開欲念,離開惡不善之法,有覺、有觀(初心緣於禪為覺,細心分別禪味叫做觀),而離開生欲界之欲惡之法,而身心凝靜而生喜樂,而逮得初禪,而成就游止於其中。這就是所謂我在於那個時候獲得第一增上心,就在於現法當中,得安樂之居,乃容易而不難得,樂住而沒有怖畏,安隱快樂,令我升上涅槃的第一步(得初禪,離生喜樂地。)
又次,梵志!我的覺與觀已息(離開初禪的覺觀的動散),已內靜一心(攝心在定,澹然凝靜),已沒有粗覺與細觀,而由定而生喜與樂(生勝定喜樂。如人由暗室出來,看見日月光明那樣的朗然洞徹)。
我已逮得第二禪成就而游止於其中.這就是所謂我在於那個時候獲得第二增上心,就在於現法當中得安樂居,容易而不難得,樂住而沒有怖畏,安隱快樂,令我升上涅槃的第二步(得二禪,定生喜樂地)。
又次,梵志!我進而離開喜欲(離二禪之喜之踴動),而於以捨棄,而無求,而游止於其申。正念正智,而身覺樂(攝心諦觀,泯然入定,得勝妙之樂)。有所謂那些聖者所說的聖者之所舍、所念、樂住、空,而逮得第三禪,而成就游止於其中(樂住增長,徧滿於身中)。這就是所謂我在於那個時候獲得第三增上心,就在於現法當中,能得安樂而居,是容易而不難得,樂住而無怖畏,安隱快樂,使我升上於涅槃的第三步(得三禪,離喜妙樂地)。
又次,梵志!我進而樂滅、苦滅,喜、憂之本都已滅(捨二禪之喜,及三禪之樂,心無憎愛),已不苦不樂,捨、念都清淨(一念平等,清淨無雜,空明寂靜,萬像皆現),已逮得第四禪,成就游止於其中。這就是所謂我在於那個時候,獲得第四增上心,就在於現法當中,得安樂之居,乃容易而不難得,樂住而無怖畏,安隱而快樂,令我升上於涅槃的第四步(得四禪,捨念清淨地)。
又次,梵志!我已經得到如是的定心,已清淨而無穢無煩,柔軟而善住,而得不動之心,而覺憶宿命智通作證(心轉向於宿住隨念智)2我乃有行有相貌,我憶起本來無量的時劫的往昔,所經歷的,所謂一生、二生、百生、千生、成劫、敗劫、無量的成敗劫當中的,那些眾生,名叫某某的,他的往昔的更曆等事。
同時,我曾經生在於那些地方,是如是之姓,如是之字(姓與名),如是之生,如是之飲食,如是的受苦樂,如是的長壽,如是的久住,如是的壽終等事(從生至死,其生活的過程的一切)。我憶起在此死後,轉生於彼,在彼死後,又韓生於此,而生在於此的我,乃如是之姓,如是之字,如是之生,如是之飲食,如是之受苦樂,如是的長壽,如是的久住,如是的壽訖等事。這就是所謂我於那時,於初夜(下午五點至九點),得此第一明達,由於本來沒有放逸,而得樂住於遠離,修行、精勤,所謂無智已滅,而智生,開昏已壞,而明成,無明滅,而明生,也就是所謂憶宿命智,已作證,而明達(憶宿命智通)。
又次,梵志!我已經得如是的定心,已清淨而無穢、無煩,柔軟而善住,而得不動心,學習生死智通,而作證。我以清淨的天眼,超出過於人之眼,而見此眾生之死時、生時,好色、惡色,妙與不妙,往來於善處,以及不善之處等,都隨此眾生之所作之業,都見其如真(如實而看到其一切)。
如果此眾生成就身的惡行,口與意的惡行,而誹謗聖人,由於邪見而成就邪見之業,則他乃因緣於此之故,其身壞命終之後,必至於惡處,必定會轉生於地獄當中。假若此眾生,乃成就身的妙行,成就口與意的妙行,不誹謗聖人,而正見,而成就正見之業的話,則他乃因緣於此,而在其身壞命終之後,必定會升上於善處,會上生於天上當中,這就是所謂我在於那個時候,在於中夜(下午九點至翌晨一點),得此第二之明達,而由於本來無放逸,而樂住於遠離,修行、精勤,所謂無智滅,而智生,昏闇壞,而明成,無明滅而明生,所謂生死智作證,而明達(生死智通)。
又次,梵志!我已經得如是之定心,清淨而無穢、無煩,柔軟而善住,而得不動心,而學習於漏盡智通作證。我知道此為苦如真,知道此為苦之集,知道此為苦之滅,知道此為苦之滅道如真(如實而知道苦集滅道的四諦)。知道此漏如真,如道此漏之集,知道此漏之滅,知道此漏之滅道如真(如實而知道漏之四諦)。我如是而知,如是而見,而欲漏心解脫,有漏心解脫、無明漏心解脫。
解脫後,便知解脫,所謂生已盡,梵行已立,所作已作,不更受後有,知如真(如實而知道已解脫生死)。這就是所謂:我乃在於那個時候的後夜(零晨一點至五點),得此第三的明達。由於本來沒有放逸,樂住於遠離,修行而精勤,所謂無智滅,而智生,昏闇壞,而明成,無明滅,而明生,所謂漏盡智作證,而明達(漏盡智通。)
又次,梵志!如果說,有正說,而說不癡之法的話,則眾生,生在於此世間,在一切的眾生當中之最勝,而不被苦樂所覆蓋。當知!這正說者,就是我!
為甚麼呢?因為我乃闡說不癡之法,眾生在於此世間當中,為一切眾生當中之最勝,而不被苦樂所覆蓋。」
(不癡結)。
於是,鞞蘭若梵志,聽佛所說之法後,就捨棄其杖,而稽首佛足,白世尊而說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