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3月16日 星期一

第十四篇盡心章句下第二十三章

第十四篇盡心章句下第二十三章


第十四篇盡心章句下第二十三章


齊饑。


陳臻曰:「國人皆以夫子將復為發棠,殆不可復。」


孟子曰:「是為馮婦也。晉人有馮婦者,善搏虎,卒為善士。則之野,有眾逐虎。虎負嵎,莫之敢攖。望見馮婦,趨而迎之。馮婦攘臂下車。眾皆悅之,其為士者笑之。」




發棠:言發棠邑之倉,出穀米以賬人民也。棠,齊邑。朱注:「先時齊國嘗饑,孟子勸王發棠邑之倉以濟貧窮;至此又饑,陳臻問言齊人望孟子復勸王發棠邑。」


殆不可復:言復勸王發棠之事,恐不可再也。殆,恐也。


馮婦:人名,姓馮,婦名。


卒為善士。則之野,有眾逐虎:按劉昌詩蘆浦筆記及周密志雅堂雜抄,皆以為應以「卒為善,士則之。野有眾逐虎,」斷句,其說較長,今從之。則,效法也。


負嵎:負,依也。嵎,山曲也。


:觸犯也。


攘臂:奮臂以起也。


笑之:譏其不知止也。


大意


齊國又鬧饑荒了。


陳臻問孟子說:「齊國的人民都以為夫子將要再請求齊王,發那棠邑倉廩中的穀米去賬濟他們,這事恐怕不能夠再行了罷?」


孟子說:「再這樣子做就成了馮婦了。從前晉國有個人名叫馮婦的,很會空手打老虎,最後成為善士,士人都效法他。有一天,野外有許多人在追趕老虎;但老虎蹲在山曲處,背山向人,沒有人敢去觸犯牠。大家看到馮婦歸來了,大家前去迎接。於是馮婦又伸出手臂,下了車子,打算去打老虎,大家都非常高興。可是卻被那些讀書明理的人笑他不知自止。」


說明


台灣有句俚語:「事不過三。」說明一個人被人騙或幫助人,三次之內尚可以,若第四次被騙就是傻子,不值同情;同理幫助他人渡過難關,也是三次就好,若是第四次就會被人笑不能自止。


 所以一個修行之人,也要明白,參與各項行政事務,要適可而止,最重要的是內心修自性而得功德,非由肉體行事務而得福德。但有能力則兩者才可兼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