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一篇告子章句上第十二章
第十一篇告子章句上第十二章
孟子曰:「今有無名之指,屈而不信,非疾痛害事也,如有能信之者,則不遠秦楚之路,為指之不若人也。指不若人,則知惡之;心不若人,則不知惡,此之謂不知類也。」
註:
無名指:手之第四指也。
信:同「伸」。
不知類:朱注:「言不知其輕重之等也。」
大意:
孟子說:「現在有人,手上無名指,彎曲了不能伸直,這不是什麼病痛,也不礙事;但是如果有人能夠醫直他,就是在秦楚,也不會嫌路遠而去醫治,為的是手指不像別人那樣正常。手指不像別人那樣正常,就知道厭惡;而內心不像人那麼完好,卻不知道厭惡;這叫做不知輕重啊!」
說明:
這就是現代人的心性,外表不如別人美,發大錢去整容,而內心常存貪瞋痴而不知改,若遇有緣人請他(她)行善布施,他就說自己生吃都不夠了,那有剩餘的來曬乾;或說我又不做壞事何必行善。
但聽到那地方有靈通人很利害、很準,那裏的廟很靈,再遠也會跑去請問;如竹山之土地公廟借六百元,人山人海的去借,每年都有人去還願答謝,但賺錢者少數,不賺錢者多數,那些少數賺錢者本身就帶有財,不借也可以賺錢;若本身沒有帶財,再如何借也不會賺錢。
台灣就是貪婪之島,多數人連無形害人之事都敢做,而信仰宗教人也多,心存不善而信神佛,將來一定會得惡果,但為財利什麼都不怕。這就是孟子說的不知輕重。